『刑事』【國民法官審剴剴案,連被害照片都不敢給法官看?】
【國民法官審剴剴案,連被害照片都不敢給法官看?】
昨天審剴剴案的法庭攻防,讓人五味雜陳。
剴剴案進入國民法官審理階段,上午開庭,被告律師一開場就拋出幾個動作——聲請拒絕鑑定人、質疑檢方與鑑定醫師「套招」,還要求:不要讓國民法官看到剴剴的照片證據。
這些照片,有一部分是剴剴的遺體畫面,更多的是在虐待過程中,被告自己拍下來的影像。
對,你沒看錯——犯案的過程,被告還錄影紀錄。
現在,他們卻說:照片太血腥,會讓國民法官產生不利心證,所以不該展示。
📌 敢做的人,不該怕人看;怕人看的人,通常做過不能見人的事。
但只要這些照片是檢察官合法取得,依法提出,就屬於具備證據能力的資料。
刑事訴訟法下,這些證據不只法官可以看,國民法官也應該看到。
畢竟,他們不是來「感受情緒」的,是來「做出判決」的。
遮掩證據,只因為它太真實、太殘酷?那審這個案子的意義到底在哪?
國民法官制度的設計,就是讓社會共同面對重大案件與價值判斷。如果連真相都看不到,我們怎麼相信這是公平審判?
真正的正義,是不怕人看、不怕人聽,也不怕人懂。
#剴剴案 #中視新聞 #劉韋廷律師
新聞網址:
https://youtu.be/Iy9igi5UPFk
